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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组委会
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运动会名称
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省直有关单位、14个市州人民政府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18年4—11月,其中4—7月完成项目海选赛,8—9月完成项目选拔赛,10—11月完成项目总决赛。
(二)竞赛地点
湖南省14个市、州(总决赛待定)。
六、竞赛项目
(一)健身类项目
广场舞、太极拳、拔河、跳绳、健康跑、登山、“大力士”、钓鱼。
(二)智力类项目
围棋、象棋、纸牌(跑胡子)、扑克(跑得快)、竞技麻将。
(三)球类项目
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
(四)全民投票征集8个项目
具体以公开征集项目结果为准。
七、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人在湖南(含国际友人)、热爱运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自愿报名参赛,具备参与项目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各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凡属专业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教练员(包括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国家级注册运动员退役10年后、省级注册运动员退役5年后,方可参赛。
(四)允许运动员跨区域参赛,但一个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如发现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并取消该代表团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八、参加办法
(一)各市(州)、县(市、区)应成立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州)、县(市、区)的动员、报名、参赛以及本级赛事承办等组织工作,相关方案报组委会审定后执行。
(二)每个工作领导小组规模可根据参赛队伍和人员数量进行相应匹配,各市(州)、县(市、区)必须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对接。
(三)省直单位由省直机关工委组团参赛,系统内先组织海选和选拔赛,出线队伍代表省直机关工委参加全省总决赛。其他单位如高校等,按属地原则组队参赛,按流程在本单位系统内完成项目海选赛后,参加市(州)选拔赛,出线队伍代表市(州)参加全省总决赛,个别项目可独立组队参赛(具体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参赛的项目数量不限。
九、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各项目的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项比赛可以结合本项目特点,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
(三)参赛队(人)不足3队(人)的单项竞赛,取消比赛。针对团体项目,晋级成功后该项目队伍允许有20%的人员调整。
(四)为保证赛事成效,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将湖南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运动猿”作为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的赛事大数据采集以及各项赛事绩效评比工具(评比办法另定)。
十、组织办法
(一)海选赛
1.由各县(市、区) 体育(教体、文体)局组织举办,具体可由各县( 市、区)单项协会、体育服务组织执行。
2.不组织参加海选的单位或队伍不能参加选拔赛。各县( 市、区)举办赛事项目不少于10个,可将各县(市、区) 对应运动会项目的已有其他赛事纳入海选赛体系。
(二)选拔赛
1.由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组织举办,具体可由各市(州)单项协会、体育服务组织执行。
2.不组织参加选拔赛的单位或队伍不能参加总决赛,各市州举办赛事项目不少于15个,可将各市(州)对应运动会项目的已有其他赛事纳入选拔赛体系。
(三)总决赛
原则上26个项目均设有总决赛,竞赛时间、地点由单项赛事具体执行方确定。
十一、奖励办法
(一)各级单项赛事设立奖项,对参赛选手进行奖励,由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并给获得名次的参赛选手授予段位或星级,并要求将海选赛、选拔赛获奖选手在本级官方媒体上予以公布,总决赛获奖选手将在湖南日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布,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情(具体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本届运动会拟设最佳竞赛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奖项,对海选赛、选拔赛、总决赛各组织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选指标及所占比例为:参赛人数占50%、队伍成绩占30%、关注人数占10%、满意度占10%(具体办法由组委会秘书处另定)。
十二、报名与要求
(一)《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将在“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官网(www.hn.ydy121.com)和湖南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搜索“运动猿APP”)上公布,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需要查阅或下载使用。
(二)所有赛事须在“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官网(www.hn.ydy121.com)或湖南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搜索“运动猿APP”)上建立报名渠道;自有报名系统的赛事应与以上平台进行技术对接,确保数据导入。
(三)各单项竞赛规程将于比赛开始前陆续在“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官网(www.hn.ydy121.com)和湖南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搜索“运动猿APP”)上发布,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十三、裁判及仲裁
(一)海选赛、选拔赛、总决赛的裁判员主要由各县(市、区)、市(州)及单项赛事执行方安排,组委会可指派总决赛裁判长。
(二)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各市(州)、县(市、区)应进行相应配置,负责协调赛事有关事项,处理赛纪、赛风等问题。
十四、安全事项
(一)比赛期间,各市(州)、县(市、区)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教育,避免出现伤、病、残、亡等大小事故。
(二)各代表团、参赛队和个人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赛区应办理赛事或赛区意外保险。
十五、联系方式
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有关竞赛工作联络、咨询等事项请联系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李日成
联系电话:18874994401
传 真:0731-84537944
邮 箱:jkhnqmydh@163.com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有关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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